鸟儿栖在百合的心上,安静的睡了

鸟儿与百合 @ 2007-10-04 17:56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很吃惊矿泉水公司的服务速度,桶里的水上午就没了,我才打了电话几分钟,先送来了。

  打开门瞧,原来是杨菁菁,她是我高中时的校友,考进大学后才认识的,因为是老乡,我们很要好,她长得很漂亮,据说是她们系的系花,可是此时我从她的脸上看到的只有恐惧,她喘着粗气,好像是跑了很多路。我一打开门,她就闯了进来。

  “怎么了,菁菁?”我很奇怪这么晚她还到我这里来,而且一脸惊慌。

  “曲娜,侯超他跟踪我!我怕极了,会不会他就是那个恋脚癖?”菁菁上气不接下气,嘴唇不住的颤抖,脸颊因恐慌变得红扑扑的。

  “别怕,我这里很安全,”我关紧了门:“怎么回事?”

  我让菁菁坐在沙发上,因为没有水,给她倒了杯香槟酒压惊,菁菁的手握着酒杯,酒在杯中不住的晃动,看得出她还没镇静下来。

  菁菁所说的恋脚癖,全校的人都知道。接连三年,也就是从我们入校那年开始,每年夏天总有一个女生在夜晚被人杀害,杀人犯采取残忍手段将人杀死,然后割下死人的双脚,仅此而已。校警和地方警察为此查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凶手,只好每年夏天告诉女生晚上不要单独出门。学校里的流言很多,据说三个死去的女孩皮肤都很白净,而且死的时候被人砍去双脚,却留下了死前穿的凉鞋,因此夏天班里的男生吓唬我们时,都会猛然指着我们的鞋子说:“很漂亮的凉鞋呀!”然后哈哈大笑。还有人说,凶手是个恋脚癖者,专门杀害脚长的好看的女生,据那三个女生的舍友说她们的脚长就得很好看,以至于每年夏天不少女生都不敢穿凉鞋。奇怪的是那个凶手每年只杀死一个人,今年的夏天到了,不知道谁将会成为今年的牺牲品。

  “你说侯超是那个杀人犯?”我问菁菁,菁菁脸上的潮红已然散去,她的皮肤很白,跟我相仿。

  “我不敢肯定,但是他一直跟着我,我已经跟他说清了,”菁菁的话只说了一半。

  “怎么回事,跟我说说?”我关心的问。

  菁菁顿时显得很羞怯:“侯超他曾经追过我,但是被我拒绝了。今天下午他给我打电话说要见我,我们就约好5点钟在小树林见面。”

  “你不应该去的。”我说。

  “他总是不断打电话骚扰我,我想跟他彻底说清楚。之前,我准备谈完后去姨妈家住,你知道,夏天来了。”

  我笑了笑,知道她是指那个杀人狂:“你还要去你姨妈家吗,这么晚了,我可不放心。”

  “不,就让我今天就住你这吧,我姨妈不知道我要去她那儿,我只给舍友说了一声,”菁菁恳求道,看到我点点头,她笑了,又接着说她跟侯超的事:“他非要请我吃饭,我想也好,边吃饭边说清,我们吃过饭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因为我拒绝了他,侯超很不高兴。我们分开后我就径直去姨妈家,可半路上我看到,那个侯超,他竟然跟踪我!”菁菁说着有些气愤,杯中的酒不住的摇晃,“我记得你说你租的房子在这,我就跑来了。”

  就在这时,又是一阵敲门声。

  “谁?”我高声问。 

  “我!”一个响亮的男人的声音。

  菁菁惊恐的蜷缩在沙发上,不住的抖动。我透过猫眼看,是个瘦高的男人。

  “是你要矿泉水吗?”那人问。

  我才放下心来,原来是送水的,我转过头看菁菁,她忍不住笑了。

  我打开门,那人真有力气,轻而易举的把地下的一桶水举起扛在肩上。走进门来,发现只有我跟菁菁,他嘿嘿的笑了笑:“就你们俩儿人?不害怕那个杀人犯,老剁人脚的那个。”我忽然觉得他的笑声是那么冷,菁菁的脸也变了色。他替我装上了水桶,眼睛四处撒么几下:

   “小心点,两个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我赶紧给他钱,要他走。

  那人刚踏出去,我赶紧关上门,在猫眼里看他走远才放下心来。

  菁菁着实吓了一跳:“好险哪,要是他就是那个恋脚癖,我们今天就完了,而且还要被剁去双脚。”边说边害怕的用手抱住双脚。她穿着双精制的凉鞋,两只灵巧的脚的确很美,很美,纤细的脚趾,修得很漂亮的指甲,指甲上还画着好看的花纹。

  “很有可能呀,送水的进入学校很方便,他力气又这么大只要用水桶把人敲昏,再把脚血淋淋的割下来。”我故意冷冷的笑着对她说,我想吓吓她。

  “那他为什么不对我们下手?”

  “你忘了,杀人狂每年只杀一个人,而我们有两个。” 

  “现在,我好像觉得谁都可能是那个恋脚癖,侯超,还有那个送水的。还好,明年我就毕业了,可你真惨,你们学医的偏偏是上五年,”她同情的看看我,那神情似乎下一个遇害的就是我,“我坚持认为那个杀人犯是个恋脚癖者,记得张艾嘉唱的一首歌吗?”

  “什么歌?”

  “记不清名字了,不过里面的男主人公说那个女主人公的脚很好看。当时我就觉得怪怪的,怎么会有人只喜欢女人的脚?现在一想,一定是个恋脚癖。”

  “你为什么不喜欢侯超,”我岔开她的话,“他追你这么久,很不容易呀。”

  “他?”菁菁冷笑着:“他那个黑瘦样,真跟个猴似的。家里穷得很,我才不跟他呢!”菁菁骄傲的撇撇嘴,一边抚弄她的脚,她已经脱掉了鞋,她的脚的确像一件艺术品。

  “也许他跟踪你只是为了保护你,你这么漂亮,你的脚也这么好看,还穿着凉鞋。”我故意把传言中的话都加进去。

  菁菁显然是怕了,忙摆手让我不要再说下去。

  

  夜深了,我打了个哈欠,菁菁看我困了,不好意思的说:“打搅你休息了,可我一点都不困,我想是今天受了太多惊吓,你有安眠药吗,我想可以帮我入睡。”

  我从小瓶里倒出一片递给她,她服下不多久,就进屋睡了,睡得很熟。

  

    我从柜子里拿出了手术刀和斧子。

  今年,我终于又找到了一双合适的脚。自从那场车祸我被截去了脚趾,每年夏天都不得不捂着运动鞋遮丑。三年前我杀死了第一个女生,把她的脚指用特殊的溶液浸泡,然后利用我天衣无缝的技法缝合在我的脚上,脚趾不需要跟手指那样灵活,谁又能注意到我的脚趾根本不能动呢?过不了几天我就可以穿凉鞋了,想到这,我的手禁不住在兴奋的颤抖。

 

 

 

 

 

                            

 

又是一阵响重的敲门声,我猛然睁开眼睛,眼皮还有些沉沉的,顾不得许多我赶忙从沙发上纵起身去开门。原来是送矿泉水的老陈师傅,一直是他给我家送水大家早已熟识。他扛起地上的桶,迈步走进来:“不好意思啊,路上有点事我来晚了些。”我连忙给他让出道,引他到饮水机跟前:“没关系,大热天您也挺不容易的。刚才有点困我就睡着了,让你在门口敲了半天吧。”师傅熟练的装上水桶,拿起我习惯性放在饮水机旁的水钱,微笑着对我说:“行了,我走了。你赶紧休息吧。那个砍人脚的杀人犯还没有抓住,你要锁好门啊。”我笑了笑,感谢他的关照,跟他道别,顺手关了门。

倒卧在沙发上,我开始回想刚才睡梦中发生的一切。杨菁菁,又是她!想到自己竟然成了那个凶手,为了一个荒诞离奇的原因杀死了她并砍下她的脚,我的嘴角露出一种不自觉的笑。

梦境就是那么不可思议且不合情理,如果非要给它一个理由的话,也许是最近杀人犯的事情让我有些过于紧张了吧。然而又会有哪个女生不紧张呢?夏天是女孩子盛装打扮的季节,偏偏这个杀人犯的怪癖针对穿凉鞋的女生,砍下脚啊,想想都觉得脊梁骨发凉。女生们都不敢独自出门,不敢走小路,像我一个独自在外租房的女孩精神过分紧张也就可以理解了。我这样安慰着自己,只是还是觉得自己竟然变成了那个变态杀人犯有些不可思议,可转念一想,也许是因为当我成了杀人犯我就不必有所畏惧的缘故吧。至于杨菁菁,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女孩,一直以来她只出现在我的梦中而已。

第二天,是我去看心理医生的日子。我当然不是精神病患者,定期去看医生只不过为了让妈妈放心。医生问我最近的情况,我看着墙上的油画回答说一切还好,她转过脸,目光对着我,我忍不住浅浅的笑了说最近杀人犯的事情让我精神上有些压力,却没有提到那个梦。

“你又梦到过那个女孩么?”

“没有,最近没有。我都有些忘记她的模样了。”我夸张的作出一副苦思冥想的模样,医生也忍不住耸肩笑了。

“怎么你忘了么?曲娜,你我都知道这暂时还是不可能的。我希望你能对我坦诚一点,不要回避问题。杨菁菁这个人源于你的潜意识,你压抑又过分要强的性格。这不能怪你,你小时候的经历和家庭原因,母亲对你的期望都是形成你这种性格的原因。每一次杨菁菁这个人物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你现实生活的某种情绪所致,我知道你有自己摆脱梦境的方法,梦境总向你潜意识中所希望的方向发展,但是一旦你的方法失效,将意味着你的病情的加重。好在目前为止这个人物还只是在你的梦中出现。”

我看着墙上的画,是一位母亲怀抱着婴儿。我的母亲是个苦命的女人,上山下乡的时候离开上海的家人去了云南,独自在外以为回城无望,错嫁了当地一个村支书的儿子,就是我的父亲,原以为可以生活的好一些,谁知道他好逸恶劳是个败家子,没几年就弄得家徒四壁,适值知青返城,母亲和那男人离了婚带我回到上海,从此她一个人在社会上受尽白眼拼命挣钱抚养我长大上学,我是她的唯一。

想到这,想起母亲的脸庞,我的眼睛又有些湿润,视线从那幅画移开来。

我不知道杨菁菁这个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总之是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吧。她随我的长大而长大,有时是我的同班同学,有时候又只是一个知道名字的陌生人,时而是故事一个观望者,时而又参与梦境的故事之中。有时梦里的故事冗长让我想醒都醒不过来,又或者是梦魇般的套住我,潜意识中的我知道,有一件事可以终止一切——死亡,而我总能杀死她。

离开心理诊所,我顺路买了些东西回了家。医生叮嘱我按时去,我知道这都无济于事。

 

报上多了一条杀人剁脚作案的报导,凶手当然不是我。女孩们终于可以放心的度过这个夏。

 

一周后,饮水机的水桶里又没有水了,电话打过去,老陈师傅说一会儿送到。正午时分,刺眼的阳光穿过窗照进门厅里,躺在沙发上的我略有困意……

不知过了多久,响起一阵敲门声。我揉了揉困乏的双眼去开门,楼道里阴暗不透光,老陈师傅站在我面前,我冲他笑了笑,请他进来,正要关门的一刻不经意间却看到门口的阴暗处,还站着一个人——是她!

我吃了一惊,但是马上明白过来。

我立在门口没有关门,看她是否进来。这一次她是观望者还是参与者呢?

“愣神儿呢?”老陈师傅在一旁问我。

“没,还有一个女生和你一起来啊,正站在门口。我看她是否进来?”我扭过脸对正在安装水桶的老陈师傅轻声说。

听到这句话,他的脸突然变色,连忙几个大步迈过来,甚至踢倒了地上的空水桶:“什么女生,在哪?”

我指着阴暗处站着的杨菁菁,她披散着头发,立在那里不动,只是这样望着我。我知道这是一个梦,目前为止有三个角色的故事。

“哪有人?”老陈师傅口气里带着诧异和责备,甚至有些慌恐。

这种情况,我从来不给梦里的这个人物解释另一个人物为什么出现,此时我忍不住想起一周前的梦,那个杀死了杨菁菁的梦。

“那个女生啊,就是一周前被杀死的女生,并且砍下了她的脚。”我脸上露着一阵诡异的笑,戏耍着这个老陈师傅,“你看,她没有脚啊,全是血!”我心里偷笑着,眼前的杨菁菁分明完完整整,只是望着我不说话。

我扬起脸,想看老陈师傅惊恐害怕的表情,没想到却看到一张狰狞的脸!

他狠狠的摔上门,挡在我身前,双手紧紧的扣住我的双肩,快步把我推到门厅里,扔在了沙发上。

他从工作服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斧头,我才注意到那个口袋原来渗着血迹。他冷冷的笑着,举起斧头一步步逼向前:“看来今年我要破例了!”

我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有些不知所措,想喊又喊不出来,就像梦魇中那样被牢牢的罩住。我浑身颤抖着,惶恐的瞪大了双眼,眼看着那闪着寒光的斧头迎面而来,却看到那挥着斧头的臂膀的人身后站着另外一个人——杨菁菁!

“救救我啊!”我声嘶力竭的喊道,声音却小得连自己都听不到。

她张了张嘴,似乎说了什么,然后就微笑着注视着我,仿佛正在告诉我这只是一个梦啊!结束这个噩梦只有选择死亡——杀死她,或者……

然而此时我只能选择后者。

我闭上了双眼,眼前突然浮现以前对医生说自己总能通过杀死杨菁菁来结束噩梦的时候,医生告诉我:一旦这种方法失效的时候,也许意味着这已不再是一个梦!敲门声!那一次是敲门声惊醒了我!

这一切不再是梦!

恐惧袭满了全身,我猛然挣开双眼——斧光,一阵眩目的斧光。

 

 

 

                          

 

 

 

 

“杨菁菁这个人物对于死者曲娜而言太过真实,从小到大反反复复出现在她的梦中,一旦当她病情加重,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其实并不存在的杨菁菁时,便很难分辨出是真是幻。凶手说死者说看到了一个其实根本不存在的人,引起他的恐慌从而杀人灭口,我想就是死者人格分裂病症的表现,我想我所能提供的和案情相关的就是这些。唉,死者生前一直来我这里治疗,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效果,没想到这次竟引来杀身之祸!真可惜啊,曲娜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女孩子,她妈妈唯一的希望啊!没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一朵还没开放的蓓蕾就这么过早的凋谢了。想来我也有一定的责任啊,没有及时发现死者病情的加重。警官,你们一定要严惩这个杀人凶手,给曲娜还有以前的受害者报仇!”当我说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忍不住激动和悲愤的情绪,饱含着热望的目光注视着前来询问死者情况的刑警同志。

送走了刑警,我关了门懒懒的坐靠在沙发上,眼前不断浮现这个定期来看病的小姑娘的模样,她的脸色时显苍白,我想是休息不好的缘故,有着一双美丽的眼睛,眼神中却倾露着她的疲惫。那种感觉看在眼里,心里会忍不住的痛。我一直很努力的为她治疗着,但并没有取得好的效果。想到这里,我不禁叹了口气。

这几天来,为了了解情况警察来过很多次,这件发生在身边的人命案搞得我的头仿佛要炸开了一样。晚上也休息不好,终于等到今天警察带来了凶手落网的消息,心里才觉得踏实了些。我合上眼睛,不再想这些事情。

秘书小张敲门进来,我微微抬了抬眼皮,她放了一些卷宗在桌上,看我在休息便轻轻关了门退出去。经她一吵我睡意全无,起身坐到书桌前翻开刚刚放下的卷宗。原来是曲娜的心理诊疗记录,看着卷首照片上她曾经美丽的笑靥,不禁感叹人生无常。我心中仿佛要纪念着她似的,重新打开这些记录。看着上面的笔记,仿佛又一次听着曲娜将梦中的故事娓娓道来:“李医生,你知道么,昨天我又梦见杨菁菁了。不过这一次不是一个噩梦,这次我和她是同班同学,数学老师课上叫我和她上黑板上写曾经学过的重要的数学公式,可是我们俩人竟然一个也没写出来,本来我们俩谁也不理谁的,没办法为了不挨骂之好凑在一起商量,你猜后来怎么着,我们憋了半天然后很得意的在黑板上写了not only but also,是个英语句型哎!”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那是曲娜少有的轻松开心的梦,我记得当时告诉她,杨菁菁在她的梦中所扮演的角色往往与她现实中的情绪和心态有关,失落、压抑、紧张就容易做噩梦,而平和、轻松的心态则相反。可惜曲娜做的噩梦居多,每当梦魇的时候她只好通过杀死杨菁菁这个人来从梦中惊醒。

当我合上卷宗,已是下班的时间。在镜前脱去工作服换了便装,补妆的时候才发现这几天休息不好,眼圈竟然有些发乌。

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小张已经离开,这个小姐妹又忘了和我约好的去逛街。本来打算痛痛快快的逛通街血拼几件衣服,然后晚上回家借着困乏好好睡一大觉的。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自从交了男朋友就不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了。打她手机没有人接,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乐不思蜀不知所以了。

我关上诊所的灯,顿时是黑魆魆一片,好在有外面走廊里的亮光些许透过,我赶忙关了门离开诊所,心里却有种莫名的恐惧。

走廊里没有人,只有白炽灯管的光照在四壁的白墙上,眼前却不断晃动着曲娜那张惨白的脸。我不禁加快脚步走向电梯,仿佛在和脚下自己的黑影赛跑。

眼看着电梯上方红色的阿拉伯数字从14跳到13,我一个箭步迈向前及时按下了按钮。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了,里面背对我站着一个女孩,背影竟如此熟悉!

难道是她!一阵寒意袭涌全身,恐惧笼罩下的我竟然寸步难移!

“你到底进不进啊?”女孩猛然转过身,看清了她的脸,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你这死妮子想吓死我呀!”我有些气急败坏,“也不等我,跑上面干啥去了?”

秘书小张做个鬼脸:“男朋友正在地下一楼停车库等着我,刚才心急一看电梯停了就钻了进来,没想到是上去的。这不下来碰上你。你脸色不太好哦,是不是这几天休息不好。李姐,要不你早点回去歇着吧。”

看着她鬼鬼的笑着,我知道她的如意小算盘,伸手去按一楼的按钮,却被她一把抓住,“好姐姐,先送我到地下一楼你再走,节省我时间,你好人做到底啦!”

我忍不住笑了,恋爱中的人连这点等待也难以忍受:“你知不知道你刚才差点吓死我啊,不声不响的背对人站着,刚才打你手机干嘛不接?”我故意嗔怪着。

“大姐呀,亏你天天坐电梯,你没看见哪,这里铭牌贴着说没有手机信号的。”小张作出满腹冤屈的样子,让人可怜。

电梯急速下到地下一层,电梯门打开,我扭过头,却发现身后根本没有人!眼角的余光隐约瞥见地板上摆着一双精致的凉鞋,定睛看去却什么都没有。我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猛然想起这幢楼根本没有地下车库啊!电梯门缓缓打开,外面空旷旷的,一阵幽幽的凉风,吹得我毛骨悚然,那一瞬我仿佛可以感觉到汗滴从发根里一颗一颗的向外渗冒,我惊恐的狂按关门的按钮,电梯门缓缓关闭的时刻一个陌生女孩突然站立在门口冲我微微的笑着,我知道那是她,那一定是她!

她微微开阖的嘴唇发出冰冷却刺透耳膜的声音:“我不止在她的梦中,还有你的!”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巧合,最近忙于整理曲娜的病历让我梦到了杨菁菁,应该只是某种心理作用的结果。

从警署打听到曲娜的妈妈今天要去她的住处整理遗物,我提前下了班,去找她。门虚掩着,轻轻推开门,一个瘦小的女人蜷曲在沙发上,低垂着脸,地上散落着一些杂物,我走近前,她惊醒似的抬起一张枯槁般的脸:“女儿,是你回来了么!”当她看清我,她闪烁着希望的目光又转而黯淡,双眼更加深陷下去。一个可怜的母亲。

我表明我的身分和来意,她毫无兴趣的听着,迷惘的目光散漫在屋里仿佛在找寻着死去的女儿的身影和气息。只是当我提到杨菁菁这个名字,她怔了一下,接着就恢复了方才的神色,但我却敏锐的捕捉到了她那一瞬间的慌张。我想这个女人应该能告诉点什么,只是如何叫她开口呢?

“娜娜一直在我这里治疗,她曾经不止一次的向我提到有一个叫杨菁菁的女孩出现在她的梦中,但是却不记得自己真正认识一个叫这个名字的女生。以前我一直认为这是曲娜的心理疾病的反映,但是当我重新看过她的病历,发现杨菁菁的形象从始至终是如此一致,就像一个现实存在的人,深印在她的脑海里,又一次甚至跑进我的梦中时,我觉得也许并不是那么简单。”

曲娜妈妈的脸上毫无表情,低头整理着杂物。

“您知道么,某种程度上说,就是这个杨菁菁害死了娜娜!”

听到这句话,她停止了手上的工作,抬起头对我愤愤说:“不可能,你骗我,娜娜是被那个杀人凶手害死的。我可怜的孩子啊!”她开始啜泣,干涸的眼窝里淌下两行泪水。

我有些不忍心,可是为了揭开关于杨菁菁这个可能的秘密我决定继续说下去:“凶手交代说,当时曲娜看到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女孩站在门外,还煞有介事的说就是之前遇害的女孩,让他产生了恐慌才杀人灭口。我想那个女孩应该就是杨菁菁,只不过这一次她跑出了曲娜的梦,却让她误认为自己还是在梦中才放松了戒备,失去了生命。所以我才说是杨菁菁害死了娜娜。娜娜妈妈,我知道这件事对您打击很大,可是您甘心这样让女儿死的不明不白么!”

我边说边注视着她的脸,那张脸顿时变得煞白,局促不安的眼神开始变得惶恐,听完我的话,她猛地双手捂住耳朵,死死闭上双眼,歇斯底里的喊道:“不,不可能!”继而发疯似的冲出屋子,我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打懵了,想伸手去拉住她却晚了一步,楼道里回荡着可怜女人绝望的哭喊声:“是妈妈害了你啊!”

我叹了口气,四下里看了看房间,墙壁上还挂着曲娜生前的照片,那神色那笑容怎么都不能让人相信她已经离开了我们。我从沙发上拎起自己的包,耳畔还在回响曲娜妈妈最后的话语,这更让我充满了迷惑,我愈加怀疑关于杨菁菁有一个秘密。我深呼了一口气准备离开,抬起头猛然看到门外走廊的阴影处仿佛有一个女孩的身影,我打了一个寒战,再仔细瞧了瞧原来只是堆砌的一些废品杂物。

接连几天再去曲娜的家里找她妈妈,屋子里黑黑的,再也没有敲开门,只是楼道里堆积的旧物告诉我她还没有离开。

杨菁菁谜团似的萦绕在我脑海里,我开始越来越多的梦到她,自己也越来越担心,希望早点揭开谜底。

曲娜出殡的那天我去了,棺材里躺着的她虽然经过化妆师精心的修复美容,但仍隐约看得出死时的痛苦。她的妈妈在一旁泣不成声,几度昏倒过去,却不顾众人的劝阻依靠在女儿的灵柩前,抚摸着那如生的面庞。当我走过的时候,她抬起脸看了看我,又重新低下去。

葬礼结束的时候,她走到我身前,低声对我说:“李医生,你想知道杨菁菁的事情么?晚上请到家里来。我会告诉你一切。”

我愈加感觉到这个女人的神秘,心里有些害怕,但还是答应了她。

秘书小张提出要陪我一起,但是她怯怯的声音也表露了她的恐惧,我还是决心一个人去,只是让她晚一些联系我看我是否一切还好。

吃过晚饭,我鼓了鼓勇气,来到曲娜的住处,敲开她家的门。

门没有关,屋里没有开灯,昏暗暗的,只是外面路灯的光线零星透过窗户照进来,玻璃窗的光影处,曲娜的妈妈仰面躺靠在沙发上,一张没有血色的脸。

“李医生,你来了。”她干哑的声音向我打着招呼。

我点了点头,走向前,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坐在她的身旁。

“你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么,听说鬼是怕光的,所以这几天晚上我一直没有开灯,等着我的娜娜回来,我想告诉她是妈妈对不起她,是妈妈害死了她!”她的情绪一阵激动,语调提高了许多,她转过脸来看着我,声音又低沉下去:“可是,我的娜娜却一直没有回来,一次都没有,连梦里也不肯回来看我。她知道是我害了她,这是对我的惩罚!”

看着她情绪越来越激动,我打断了她:“您给我说会告诉我关于杨菁菁的事情。”

她认真着看了看我,知道我无意倾听她的哭诉,顿了顿开口道:“杨菁菁是曲娜同父异母的妹妹。”

我一脸错讹,竟然真的有这么一个人!

“那她俩怎么会一个姓曲,一个姓杨?”我还有些不相信。

“那是我和那个男人离婚后让她跟了我的姓,既然杨家不愿要娜娜,也没有道理非得要他们的姓!”

我越来越不明白,只得听她继续讲下去。

“作孽啊,都怪我插队那会儿受不了罪吃不了苦错嫁了那个男人。他家在村子里有头有脸,刚开始娶我这个上海媳妇进门都觉得很有面子,错就错在娜娜出生的不是时候,她是鬼节那天出生的。那时候农村里迷信,现在估计还这样,说鬼节出生的孩子是刚放出的小鬼投胎,阴气重,加上又是个女孩子,一家上下都不喜欢她,没人疼每人养,像是外面拾来的野孩子。为这我和他家里人没少吵架。后来我一直没再生育,他家老人想抱孙子竟然纵容他的儿子在外面找野女人!呵,要我说他家就没有抱孙子的命,结果生的还是个女娃。他家里人不乐意,那个野女人啥没得到觉得吃亏也闹了一阵,后来赔了钱又答应抱养那个女娃才作罢,对外就说是我的孩子,这个女娃就是杨菁菁。我想孩子怪可怜的当时也就没说什么,只要他们家人能对我的娜娜好一些。谁知道他们家人竟然对娜娜的生日一直耿耿于怀,都是女娃还不一样的对待,我一直很生气。有一年夏天,那时候她俩都才两三岁吧,我在河边洗衣服,正好杨菁菁冲我跑过来,衣服搞得脏兮兮的要我洗,我看到她脚上穿了一双崭新的小红皮凉鞋,就问她谁给她买的,她说是爷爷给买的。我当时就恼了,为什么不给我的娜娜也买一双,几岁的孩子干嘛分这么清,况且都是他家的人!”她说到这的时候脸上露出一股不可遏制的愤怒,她顿了顿,冷冷的笑了笑,看着前方,继续讲下去:“当时旁边没有人,我一狠心就骗杨菁菁来河边洗澡淹死了她!她挣扎了几下,就死掉了!”

我吃惊不小,想不到眼前的这个人竟然是如此一个冷血的杀人凶手,暗下里不禁攥紧了拳头。

“我也是一时控制不住压抑很久的怒气啊!其实孩子又有什么错呢?当我慌张的收拾东西离开河岸的时候,没想到娜娜就在不远的地方看着,我现在依然记得她小小的脸和那双惊恐的大眼睛。后来我离了婚,带着孩子离开了那里。杨菁菁的死大家一直都以为是个意外。娜娜当时还小,长大后自己渐渐忘掉了这个人和这件事,可没想到杨菁菁却阴魂不散似的缠着她!最后…,是我做孽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啊!娜娜,娜娜,你在哪?是妈妈对不起你!”

她突然站起身,伸张着双臂着了魔似的在房间里四处寻找着女儿的魂灵,但那是根本不存在的,她绝望的喊了一声,瘫倒在地上。

我站起身,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这屋子里阴郁的空气仿佛突然间清新了许多,我松了一口气,打开门离开,一个女孩的背对我站在门口,那一刻我怔立在那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缓缓的转过身,看到我,如释重负的说道:“你终于出来了。我男朋友的车在下面等着,我们一起下去吧。”

 

 

 

 

                           

秘书小张是本地一所知名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对心理学颇有兴趣所以每年暑假来我这里帮忙,只要很少的钱。她对我说跟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周围的同学心理上有困惑常常找她帮忙,我还笑称她抢了我的生意。除了心理学,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点,喜欢买漂亮的鞋子。

我在办公室正发楞的时候,小张推门进来:“李姐,下了班去逛街吧。我有500块钱巴黎春天的券,我想去买双好看的凉鞋。那个凶手现在抓住了,终于可以穿漂亮的凉鞋了。你要不要也买一双?”她的脸上神采飞扬。

“哦,你哪来的券?是不是男朋友给的?他怎么不陪你去?”我开玩笑的说。

她没回答,却露出痴痴的幸福表情:“他像个大木头似的,进了商店什么都看不出好来,而且他最近很忙,再说买鞋子只有和同道中人一起才有乐趣啊!”

女人喜欢买鞋并不奇怪,而我对拥有漂亮的鞋子却有种近似病态的狂热,直到看了《欲望都市》才找到一个同病相怜的女人,现实中小张对鞋子的热情丝毫不亚于我。

看着小张恳求的神情,我答应了,心里却知道这一趟自己少不得又要花钱了。

女人逛起街来就不知疲倦,在商场里为了买到心爱的东西可以一圈圈的转个不停,记得以前有个男生对我说,女人是适合拉磨的,讨了一顿好打。小张远比我更有活力,在巴黎春天我们转了不知多少个圈。

“李姐,这双怎么样,穿上蛮清爽的,也很舒服。就是没有刚才那双显得有气质哦!可那一双也太贵了!你帮我拿拿主意啊。”

说实话,两双都很不错,如果非得选择一双的话,我宁愿狠狠心买那双贵的,穿在每个女人的脚上都会显得很有气质。而眼前这一双,穿在脚上虽有眼前一亮的感觉,却不免喧宾夺主的嫌疑。

“看你自己喜欢喽,以你的年纪这一双清清爽爽的蛮好。”我不相信这是假话。

她左瞥瞥右看看脚下的这双鞋子,点了点头,满意的冲售货员说:“就这双吧,逛的我脚都疼了。请给我拿一双新的。”我也满意的笑了笑。

“光陪我逛了,你有没有相中的猎物?”她付完钱俏皮的问我。

我耸耸肩:“没有啊,再说最近花钱太多,得节制一下,我可不想当月光宝贝。”不作月光一族,这个决心下了多久了,我忍不住问自己。

“好吧,我请你去吃饭。谢谢你陪我半天。”她牵起我的手奔向电梯口。

站在电梯里,我们没有说话,我有自己的盘算,而她沉浸的买新鞋子的喜悦中,或许想像着在男朋友前展现自己的美丽容光的样子。电梯到了底层,却剧烈的一震,小张拎着的袋子里的鞋子突然掉出来,我扭过脸,看小张是否有事,眼角的余光不偏不倚的落到地板整整齐齐摆着的那双鞋子上,这一幕如此眼熟。小张捂住手中的袋子,侧身拣起那双鞋,我心里却有些疙疙瘩瘩的。

我们在附近的肯德基随便吃了点东西, 吃完她说送我回家,我摆摆手叫她先走。把她送到车站,看着她离开,我扭转身,折返巴黎春天。

我快步奔上楼,心里只抱定一个目标。

走到柜台前,那双鞋子的位置上空空如也。

“小姐,刚才这里放着的那双鞋子呢?”我有些着急的问道。

她看着我迟疑了一下,似乎很惊奇我的问题,然后恍然大悟般的回答道:“噢,那双鞋子啊,一位小姐买走了啊。咦,好像就是……”她悟道什么似的,突然打住了。

看她的神情,我想她认出了我,心里明白了怎么回事:“怎么只有那一双了么?”我想只要我先穿上那双鞋子,她至少会选个避开的场合才穿。

“本来还有两双,那位小姐都买走了,刷卡消费的。她好像说有一双是送人的哦。”

我怀疑后一句是售货员善意的谎话,像我这样爱鞋的人难以忍受看到别人穿同样的鞋子,小张应该也不例外。

我悻悻然的离开了巴黎春天,一路上仔细回想,她买鞋的时候我去过一次洗手间。那一夜我越想越恼火,却又不得不佩服她的心机。

第二天,照常上班。我刻意留意了一下她脚上的那双鞋,是我陪她买的那一双,这我早已料到,她脸上却能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

我心里一阵冷笑。

 

下班回到家,我发疯似的,把柜子里所有的鞋子都掀翻出来,散落的满地都是,赌气的一脚一脚的跺在上面。

墙角一只孤伶的皮凉鞋映入我的眼帘,我想起那是第一个女孩的鞋子,我曾经那么喜欢它,当我从那双血淋淋的脚上脱下它的时候,我曾如此陶醉在拥有它的幸福快乐之中。从那以后的每一个夏,我都会走在明朗的星空下找寻美丽的凉鞋,常人是无法体会这种拥有自己喜爱之物的满足,而罪恶更加深了这快感。

我不知道为什么今年会有人模仿我的方式,总之他成了我的替罪羊,让我一度想从此罢手。可是那欲望像虫子一般咬噬着我的躯体,咬噬着我的灵魂!

 

明天,或许就在今夜,我会取回属于我的东西。



 
鸟儿与百合 @ 2007-10-04 17:53

复旦多儒俊, 血气亦方刚。
黑心店铺事, 待我说分详。
前夜有男女, 修车在此厢。
言语有冲突, 继而相推搡。
店主强恃众, 殴打学生郎。
女友来劝阻, 亦遭拳相向。
路人鸣不平, 发帖讨申张。
一贴惊各版, 众人肺气胀。
此店屡欺客, 今回更嚣张。
若不讨说法, 无德商愈猖。
群邀相与会, 愤愤聚店堂。
黑心店老板, 闻风丧胆藏。
众生意难平, 怒砸铁门墙。
复旦学人起, 赶诸此一方。
铲除黑心店, 要把正义彰!
奉劝诸店家, 莫要昧心良。
学子多寒士, 怎堪虎狼商!
生财应有道, 别把恶名扬。
若得犯众怒, 早晚此下场。


 
鸟儿与百合 @ 2006-03-07 18:12

地铁开到人广的时候已是晚上9点20分,赶到火车站换乘轻轨已经来不及,我只好提前下了车,转坐巴士537回去。
人民广场,这个繁华都市的市中心,耀眼的灯光把这里照得如同白昼,巨大的液晶屏幕上播放着动感变幻的画面,打扮入时的年轻人和他们充满青春激情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中,然而这一切对我而言都只是一种匆匆的感觉,我停不下脚步来欣赏这个都市的繁华,只是一个人,匆匆的走过。
坐537的人很多,费了好半天劲才挤了上去。我知道要好久的车程,所以选择站在靠近后门旁边,一只手扶着扶柱。这个位置不错,既可以看移动电视的节目,又可以透过窗户欣赏外面夜景换换感觉。我喜欢上海,喜欢她个性张扬的美丽繁华,就这样站在公交车上看着窗外也许是我欣赏她的唯一方式。
到虹口足球场站的时候,上来一位老太太和她的女儿,站在门口的我使劲向后挪出点空隙让她们挤进去,这时候里面坐着的一个女孩站了起来把座位让给老太太坐,然后从里面挤出来站在我的身前。我松开刚才手握住的地方,退了退身斜斜的靠在了背后的扶柱上,把我刚才的位置让给女孩。
她侧对着我,留着及肩的短发,带着一副眼镜,偶尔侧面的一瞬让我看到她清丽的脸庞。她听着随身听,嘴巴微微的一张一合,像是在轻声附和着,右臂挎着一个精巧的小皮包,偶尔从里面掏出一部时尚的三星手机看看时间。
再一站的时候,上来一个头发有点发白的中年男人,瘦瘦高高的个子,缩在皮衣里在我们身边挤来挤去。女孩避开他和我离得更近,我可以嗅到她头发中散发出的一股浅浅的绿茶芬芳,透过镜片我看得清她闪烁的大眼睛。
中年男人很不老实的继续挤来挤去,女孩只好更加靠近我这一侧。她真的很美丽,也许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这么近的观察过一个女孩,近的让我可以听清她的呼吸,然而就是这一刻,我选择把目光投向窗外,因为只有游走的街景才更符合我的心境。
下一站的时候,我下了车,心里告别着这个散发绿茶清香的女孩,敞开大衣迎着风走。看着巴士在我面前缓缓开走,我从大衣口袋里掏出那部三星手机,摩挲间仿佛还可以感觉到女孩手心的温度……


 
鸟儿与百合 @ 2005-08-24 17:55

舅舅在协和医院动手术的几天,我和家人去陪护。病房里没有家属休息的地方,只得在外面铺开凉席睡在走廊,偏偏保安又不许晚上十点前在走廊睡觉,需要值夜班的我只得在保安巡视的间歇见缝插针的睡上一小会儿。
那是晚上九点钟的光景,我正在一个角落里迷迷糊糊的睡着,几步开外的地方有一排座椅,家属们都在那里聊天。一阵紧促的小脚板敲打地面声由远及近,后面跟着是厚重的男人的大脚步声。小脚板停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大脚步也随之驻足。小脚板咿呀咿呀的嚷着什么,声音也许并不大,但睡梦中的我觉得如此刺耳,厌恶的转过身。小脚板的嚷声更大了,两只手使劲拍打座椅旁的自动售货机,咿呀咿呀的嚷个不停,就是听不出说些什么。大脚步的男人止住了他的拍打,大声却亲切的对他说:“你叫:‘爸爸。’”小脚板似乎没有反应,继续咿呀咿呀的嚷。男人继续说:“你说:‘爸爸。’”“爸爸”两个字说的很慢,是在教小脚板发音。小脚板继续毫无逻辑的咿呀嚷着,声音更加刺耳了。我生气的转过身,很费力的挣开干涩的双眼看是谁吵醒了我,模糊的看到一个男人蹲在地上搂着他的儿子教他说话,小男孩使劲摇着脑瓜乱嚷,不一会儿挣脱了父亲的手臂跑开了,大脚步紧紧跟在后面。我心想这孩子也许是个弱智吧,还教他说话干嘛,吵吵嚷嚷的乱死了,默默念叨着重新入梦。
第二天电梯里见到惹我讨厌的父子俩:年轻的父亲和一个两三岁左右的小男孩,男孩脑门上缠着一圈白纱布,更显出他的大脑瓜,不是多么俊俏可爱,却看得出很机灵。他站在电梯门口,每一层人们进出完毕,他都要踮起脚尖伸着手去按关门的按钮。我嫌他的动作太慢,某一层上抢先按了关门键,再看他,扬起脸皱着眉头盯住我,撅起嘴巴大概怪我抢了他的乐趣。我想这么点儿孩子就这么霸道,心里便又多了一层厌恶。
再次看到小脚板是一天的下午,我坐在那排座椅上,歪头靠在妈妈的肩膀上打盹。又是一阵小脚板的声音由远及近,后面的大脚步声变得不是那么厚重。我挣开眼,皱了皱眉。跟在后面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应该是孩子的妈妈,她在靠近妈妈的座椅上坐下。
小脚板手里捏着一枚一元硬币,投在饮料售货机里,没有饮料掉下来(因为钱不够),他便按一下退币键,硬币很响的落下来,小脚板又拿起它重新投进售货机,仍旧没有饮料,便听见硬币再一次很响的落下来,几次三番后充满困意我开始觉得刺耳。
“孩子生的什么病啊?”妈妈的肩头微微动了动。
“他听不见声音。”年轻妈妈轻声说,视线始终没离开她的儿子。原来小脚板一生下来就没有耳膜,一家人从重庆赶来为他做手术,可是即使做人造耳膜手术也需要背后挂一个仪器助听。
此时,小脚板似乎明白了妈妈给他的钱买不了饮料,扬起手臂把硬币使劲摔在座椅上,发出很响的碰撞声,硬币滚落到我脚下。小脚板站在他妈妈面前,皱起眉头看着她,喉咙里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表示他的生气。年轻妈妈搂过小脚板,笑着对我们说:“别看他小,脾气可大了。”
我俯身拾起那枚硬币,轻轻放在小脚板的手心里,此时这个噘着嘴的小男孩原来也是那么可爱。
我谓之刺耳的声音原来是他从来没有听到过的,但我相信有一天他也能像我听见自己小脚板咚咚敲地的声音,还有那紧随其后的厚重的大脚步声。


 
鸟儿与百合 @ 2005-05-12 11:38

             一
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这是唐代名臣虞世南的一首诗,是初中时候语文老师为我们专门准备的早读材料的第一首诗,写得便是儿时爱捉的一种小虫——知了。知了,学名蝉,按济南话发音叫“烧雀”,据我揣测大约是“哨雀”的变音。知了的幼虫叫“知了猴儿”,或者“知了狗儿”,济南话里叫“烧雀狗儿”。
小的时候特别爱逮知了猴儿,不为别的就为了解馋。每次逮了知了猴儿,哪怕只有一只,都会立马跑回家央姥姥给我炸一炸吃。姥姥就叫我把知了猴儿在水龙头上冲干净然后塞进盐罐里,吃饭的时候我就能享受到自己独有的美味。后来由于城市里树木的减少,有很多年不能逮到知了。直到上大学的一年,冷不丁在一棵树上逮到了一只正趴着的知了猴儿,兴奋不已的跑回家,像小时候那样求姥姥给我炸了吃,姥姥笑着说:“你小了么,才一只怎么给你炸?”我急忙反驳:“小的时候就是一只你也给我炸的呀!”姥姥忍不住刮一下我的鼻子说:“那时候你小,不好好吃饭,哄着你多吃饭哪,要不还不够费油的呢。”我悻悻然,不住的怀念这小时候的特权。
知了猴儿是知了小的时候,生活在在树木周围的土壤里,而且一般是杨树或者柳树下面,它们会在土壤里生长很长时间,据说有一种十七年蝉会蛰伏十七年之久。初夏雨后的傍晚,它们会一个个爬出洞来,然后沿着树干向上爬,蜕壳,变成知了。每每看到树干上知了蜕掉的蝉衣(也叫蝉蜕,是味中药,明目),我都会自责到:“唉,来晚了!”如果能捉到刚刚爬出洞的知了猴,那是比较幸运的,但多半需要我挖土寻找知了猴的洞。并不是盲目的乱挖的,知了洞上面只是很薄的土层,而且会有一个很小的孔用来透气,所以只需要看地面上有小孔的地方拿小棍向下一捅,当然有的时候也会错挖了蚂蚁的家。发现了知了洞,只需要伸进一根细细的木棍把知了猴挑出来或者让它顺着木棍爬上来,然后——哈哈,跑回家塞到盐罐里!
也有的人爱捉知了,大概喜欢放在家里听它叫吧,那便是是另一种捉法了。要一根长长的竿子,一头粘着块面筋,顺着知了的叫声用竿子去粘,记得小时候夏天跟着爸爸到千佛山赶山会,便会看见有的人挑一根竿子粘知了然后卖给小孩。我从来没有粘过知了,一是它不能吃不实惠,再者家里也没有这么长的竿子。我想大约粘知了需要很好的眼力吧,否则大夏天阳光那么刺眼,仰着头一会儿就眩晕了。


         二
童年最爱捉的虫儿应该算是蟋蟀,俗名蛐蛐,文言文里又称为促织。记得小时候我还没上学,就被教语文的老爸逼着背一篇写蟋蟀的古文,苦不堪言。现在连题目都忘记了,只记得当初老爸告诉我蟋蟀是“振翅而鸣”,而不是像鸟儿那样鸣叫发出的声音。
蟋蟀有很多种,我算不上是行家,但还能分辨出几种。按我们的说法,除了能斗的蛐蛐,还有“飞禽”、“棺材头”、“油葫芦”。“飞禽”的翅膀比一般的蟋蟀要长,叫声悠长婉转甚至还有颤音,不像能斗的蟋蟀鸣声短促有力;“棺材头”顾名思义,它的脑袋很像盖上盖儿的棺材的正面,叫声也很特殊;“油葫芦”又分两种:一种是淡黄色的体型同蟋蟀相似的虫子,只是没有翅或者很短,不咬也不叫;另一种则是体型比一般蟋蟀大的多的虫儿,通常只有在野外才能见到,我并不清楚它能不能叫或者咬。
平时我要逮的蟋蟀就是圆头,体黑,翅全,能咬能叫的那种。你可以通过鸣声分辨出是它,而不是另外的几种。捉蟋蟀大概没有什么特殊的技巧可言,草丛里的蛐蛐儿比较难逮,需要顺着声音确定位置,然后把周围比较复杂的环境处理一下,尽量腾出一块空地,防止蛐蛐儿跑出来后不知踪影,然后轻轻拨开草窝,接下来的工作只需要你眼明手快就可以了。如果有蛐蛐儿罩,可以直接罩住,像我等赤手空拳,就两手微凹把蛐蛐儿罩住,慢慢收拢手掌让它跳进手心里。墙缝里的蛐蛐儿可以用水攻,拿水灌进洞里把它逼出来。如果一时间没有水,男孩子么,自己想办法吧——哈哈,别想歪了哦——可以做一根蛐蛐胡儿,有一种草的草穗就是最好的材料,伸进洞里把它逗出来。
捉到蟋蟀后的最大乐趣在于斗蟋蟀,将两只蟋蟀放在一个罐子里,用蛐蛐胡儿拨动它的尾巴(如果你逮到的尾巴有三根,恭喜你捉到一只母蛐蛐!),驱赶蛐蛐凑到一起,然后拨动两须,如果两只蟋蟀的长须碰上了,好戏就要上演了。只见它们张开两只大牙像钳子一样,挥舞着冲向对方,你来我往互相咬上几个回合,强弱渐渐分晓,这个调转马头撒腿就跑,那个得意洋洋振翅而鸣,却也不忘乘胜追击,偶尔败方会被逼无奈杀个回马枪再斗上一两回合,但多半大势已去惟有俯首称臣。曾经逮过的最能斗的一只蟋蟀至今还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开始和弟弟在一个草窝里看到的好几只蟋蟀不是缺须就是断腿,当时就预感会出现一位“草莽英雄”,后来果然发现这只体色黝黑,印堂发亮的“虎头将军”,攥在手心的时候咬的你手疼,跟邻居家小孩的蛐蛐斗过无一不胜,只可惜我们不懂得如何饲养,不到一个星期“虎头将军”就一命呜呼了。记得那时候会给每只死掉的蛐蛐举行“厚葬”,把蛐蛐摆正放进一只空火柴盒,埋在花坛里,然后不知内情的老爸会直抱怨,抽屉里满是火柴棍而火柴盒全都不见了。



长大后比较爱捉的虫儿是蝈蝈,蝈蝈有的地方也叫“哥哥”,都是因为它的叫声类似这两个词的发音,济南话里称为“guāizi”。蝈蝈的发声原理和蛐蛐一样,也是振翅而鸣,但响度比蛐蛐大很多,也相当持久,寿命也比蟋蟀长许多,细心饲养的话可以养过冬天。冬天北方有很多老爷子怀里爱揣个蝈蝈葫芦,就为了闲来听个动静。
蝈蝈生活在山野农田中,所以城市里的孩子多半没有捉蝈蝈的经验。幸而我的姥爷、舅舅以及两个姨父都是好玩的主儿,放暑假的时候就会开着车带着一家老小到附近的山野去游玩,孩子们也顺便到野外撒撒欢。
捉蝈蝈是需要一种专门的工具,我们叫它“刮子”,能发出类似蝈蝈的声音。将一块两厘米左右宽的长竹片刻上一道道齿槽,就像一块小搓板一样,然后用另一块竹板在上面来回刮动,声音像极了蝈蝈的叫声,可以引诱蝈蝈也振翅而鸣。因为蝈蝈比蟋蟀狡猾的多,人还没走近就能被察觉,而且过很久它才会重新鸣叫,这时候如果没有“刮子”你很就难根据声音判断它的位置。另外捉蝈蝈也需要特殊的时间天气,必须是天气晴朗,烈日当头,这时候蝈蝈吃饱喝足,挺着肚子晒着太阳叫的最欢。
捉蝈蝈需要好眼力,于杂乱的灌木丛中根据声音找到具体位置。看到蝈蝈也别兴奋,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因为蝈蝈不像蛐蛐多生活在草丛中,而是更多呆在灌木丛里,譬如一丛长满刺的酸枣树,根本不可能近上前去伸手去捉,所以需要钓蝈蝈。事先拔一根高粱或者其它长一点有一定硬度的草茎,只留下头上一点高粱穗,然后看准蝈蝈的位置慢慢的伸向它的嘴边,引着它咬住高粱穗,然后慢慢拽着它离开它原本趴着的灌木枝爬上你的高粱杆。这个工作比较艰巨,因为蝈蝈实在狡猾,你的力度也要适中,它要是不咬,你稍一用过力把它捅急了它就会警觉的往地上一蹦,在草丛里噗噜噜一声没了踪影,所以你要耐住性子顶着炎炎烈日小心翼翼的举着高粱穗去引诱它。最倒霉的莫过于蝈蝈本来爬上了你的高粱杆,但你一激动手一抖,而蝈蝈也一个没留神没抓稳掉进草丛里,你一失手它一失足让你哭都来不及。蝈蝈爬上杆,你要小心翼翼的把高粱杆从灌木丛中抽出来,找块比较空的地方把它放下,如果有罩子可以直接罩住,下手抓的话可要小心,绝对不能像捉蛐蛐那样用手罩,否则包管咬你个龇牙咧嘴,你必须看准它的颈部一下子捏住,而且需要用点力量,因为它反抗的力量会很大,搞不好一脱手就煮熟的鸭子又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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